我國離婚冷靜期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我國離婚冷靜期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我國離婚冷靜期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期間買樓不一定算共同財產,如果該樓房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離婚期間一方父母買的樓房,明確表示只贈與給一方所有的,歸一方單獨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民法典離婚冷靜期可以轉移財產嗎

不可以轉移財產,這個時候還屬於婚姻存續期內,如果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三、什麼情況下認定離婚轉移財產

財產分割是離婚案件中最爲複雜也是爭議最多的。現實中,常常遇到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出賣,註銷公司、寫假借條等轉移財產、企圖侵佔對方財產的情況。

(一)一般離婚案件中惡意轉移財產的情形有:

1、轉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摺;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財產;

5、私自無償轉讓或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等。

(二)惡意負債的情形一般有:

1、製作虛假的欠條;

2、虛報開支;

3、在法院打虛假債務官司;

4、利用關聯企業負債等。

我國的離婚冷靜期是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的,因此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就應當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運用離婚訴訟來維護自身的財產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