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夫妻離婚新規定包括哪些?

一、夫妻離婚新規定包括哪些?

2021年夫妻離婚新規定包括哪些?

夫妻雙方只要帶好以下材料:符合要求的離婚協議、雙方照片、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當場就可以辦理離婚。最新規定增加了30天離婚冷靜期:雙方遞交離婚登記申請後,需要等待30日。如果在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同時,離婚冷靜期結束後,雙方需要在30日內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如果錯過時間,就認定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孩子的撫養權如何處理?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三、財產方面的問題如何處理?

當夫妻某一方的財產被認定爲了個人財產,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就不會被分割,離婚只能分割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除了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外,只能分割的共同財產也有明確的界定範圍。比如,如果房產由某一方的父母全款購買,並在沒有明確指明的情況下贈送給夫妻雙方,那麼該房產也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房子是在婚後購買的,並且無法證明是個人財產購買的,那麼就算產權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該房產也屬於共同財產。如果婚前全款購買了房子,在婚後將配偶的名字添在了產權證上,那麼這種情況也屬於共同財產,只是如果離婚時購買房子那一方沒有任何過錯的話,就不能分割該房產。當無法認定財產的歸屬時,一律將它當作共同財產處理。

綜上所述,最新的離婚規定主要包括兩個方面,首先是離婚冷靜期,主要指的是夫妻雙方提出離婚申請的30日內,如果有一方不想離婚都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申請。如果雙方真要離婚,可在30日後的工作日去辦理離婚手續。再一個就是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不滿兩歲的孩子,撫養權應由母親所有2~8歲的孩子,撫養權可以由夫妻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