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必須更改嗎

我國法律規定,離異後是否去變更戶口本的婚姻狀況備註,是當事人的自主行爲,但是如果再婚的話,再婚之前必須將戶口本的婚姻狀況改爲離異。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必須更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