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身孕婚姻破裂怎樣處理

有身孕婚姻破裂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有身孕婚姻破裂的處理方式:若雙方能就離婚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可訂立離婚協議,共同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一個月離婚冷靜期,即可親自領取離婚證。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的,可以訴訟離婚,且除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等情形外,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主張。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