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戶口怎麼處理

一、夫妻離婚孩子戶口怎麼處理

夫妻離婚孩子戶口怎麼處理

一般由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1)孩子撫養權歸屬,孩子的戶口就歸誰;

(2)如果小孩未滿18歲,可由父母代爲辦理戶口遷移;

(3)如果小孩滿18歲,可自己去辦理戶口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戶口本、身份證到公安機關單獨辦理手續。

二、協議離婚後給孩子辦理戶口的一般程序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則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出具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三、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給孩子辦理戶口的一般程序

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需要辦理孩子的戶口遷移手續,帶好以下申請材料:

(1)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持戶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準遷證上籤署准予遷出意見,再將準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

離婚後孩子的戶口問題一般較好解決,如果撫養權存在爭議則可以透過司法途徑進行解決。另外,如果孩子已年滿8週歲,在撫養權和戶口遷移的問題上要尊重孩子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