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判給女方戶口怎麼辦理

一、夫妻離婚孩子判給女方戶口怎麼辦理

夫妻離婚孩子判給女方戶口怎麼辦理

戶口遷給撫養權一方,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撫養,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頁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麼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遷出。

(一) 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 離婚證;

2、 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 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 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二) 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是:

1、 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 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着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準遷證明。

3、 持準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準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父母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因此,另一方不能以孩子的戶口作爲報復和要挾的理由。

建議雙方先協商戶口問題,協商不成在起訴至法院。

二、撫養費包含哪些費用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爲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2、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3、撫養費以必要爲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4、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爲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夫妻離婚的時候,首先要決定好撫養權問題,如果撫養權判給了女方,那麼在女方遷出戶口的時候,跟隨母親一起遷出,說如果撫養權屬於父親的話,那麼孩子的戶口就不用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