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簽訂注意事項:第一,明確離婚是夫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非威脅等作出的意思表示;第二,注意關於子女撫養費及探望權的約定;第三,協議中約定給付金錢義務的處理。《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