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籤訂注意事項

根據我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資源達成離婚協議的,在簽訂離婚協議書時,應當注意離婚協議書需要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承擔處理等一些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書籤訂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