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很愛小三卻不離婚如何處理?

夫妻雙方能進行協議離婚最好,如果不行,也可以走訴訟離婚的道路。訴訟離婚,簡單來說,就是請人民法院介入來調解,對雙方是不是可以離婚、財產的分割方式、債務的分擔安排以及子女的撫養問題進行審理判決。

老公很愛小三卻不離婚如何處理?

第一步就是起訴。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訴求,也就是解除婚姻關係。一般來說,離婚訴訟的原告,也就是提出離婚的一方,應該向對方的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但如果對方並不是居住在戶口所在地,那就要向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訴訟申請了。起訴的時候,原告應該提交訴狀和相關檔案,比如說雙方的個人資訊,訴訟的請求和相關的原因、實際情況,並且呈上相關的證據、證人資訊。

訴訟離婚流程

第二步,人民法院會依法進行審理,這就包括了審理之前做好準備、進行調解和開庭審理三個階段。在審查階段,審判人員會審閱訴訟的相關材料並且進行調查和證據的收集。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會對當事人先進行調解,看是否能達成協議。如果調解不成,就要開庭審理,進行詢問和法庭辯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調解成功,雙方能和好的,法院就會將協議記錄存檔,但一般不會發放調解書。如果達成離婚協議,則發放調解書,調解書和判決書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起訴離婚

第三步,進行最終的判決。法院會根據庭審結果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也會宣判最後的判決結果。法院宣判的時候都是公開宣判,如果是在庭上宣判的,就會在十天之內送達判決書;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則是在宣判後發放判決書。如果夫妻雙方有任何一方對結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入二審階段。

提起離婚訴訟一方,人民法院管轄範圍一般是以“原告就被告”原則,就是法院管轄是由被告常住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判決。如果被告有超過1年的時間不在居住地居住的,纔會按照原告所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轄。

判決准予離婚或不準離婚的界限和感情是否破裂是判決離婚或不準離婚的界限。

1、認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從四個方面考察:

(1)看婚姻基礎;

(2)看婚後感情;

(3)看離婚原因;

(4)看有無和好的可能。

2、法定離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訴訟離婚是我國兩類離婚方式中的一種,訴訟離婚一般是因爲雙方之間不能進行協議離婚之後而選擇的,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的流程不一樣,我們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