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能離掉嗎?

一、如果一方離婚另一方不同意能離掉嗎?

如果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能離掉嗎?

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判離。在訴訟離婚的,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只要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法院就會判決離婚,一方不同意並沒有用。相應的,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法院就會判決不準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其中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只適用於雙方已經就一切事宜達成共識,而選擇離婚的情況,去法院訴訟離婚則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有爭議的情況。

二、訴訟離婚什麼時候可以處理好?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訴訟離婚最快的時間應該在三個月之內。如果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法院會適用簡易程序,簡易程序的審限爲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我國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就可以選擇走第二種方式,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只有確定雙方的感情已經達到破裂的地步,那麼就可以判決,所以,不同的情形就會做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