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離婚了孩子怎麼改姓

一、夫妻雙方離婚了孩子怎麼改姓

夫妻雙方離婚了孩子怎麼改姓

當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對此並無具體規定。

如果真的要改,有以下步驟: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我國還有明文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的有關精神,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因此,離婚後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二、離婚後孩子改姓還能得到撫養費嗎

孩子改姓和撫養費沒有必然的關係,即使孩子改姓,父親也必須給孩子撫養費。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據此,孩子生父以孩子變更姓氏爲由而拒絕增加子女撫養費的做法,明顯違反了子女利益。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爲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中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三、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父母雙方離婚後,如果想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依法予以變更。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法院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是以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爲基本原則。

司法實踐中,撫養權一旦確實後,想要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是有一定難度的,除非出現了法定情形。那麼,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呢?相關司法解釋對於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法定情形,一共規定了以下幾種情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這是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中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一方無力撫養孩子,那麼只能尋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了。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爲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在這個變更撫養權的法律規定下變更孩子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爲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

如果孩子已經年滿十週歲了,那麼是需要聽取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不願意更改,那麼公安機關也是不進行受理。夫妻雙方在離婚之後,還是如果沒有滿十八週歲的,那麼沒有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按時的支付孩子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