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生了兩個孩子離婚怎麼判

一、夫妻雙方生了兩個孩子離婚怎麼判

夫妻雙方生了兩個孩子離婚怎麼判

夫妻雙方生了兩個孩子離婚判決方法:

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3、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週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兩週歲到十週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十週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徵求孩子意見。

二、民法典中離婚了對孩子探視權如何規定

《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時,子女探望權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如果當事人不能協商確定,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三、離婚後對方不讓探望孩子怎麼辦

實現探視權可以採取的手段:

1、跟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進行溝通,把自己不滿表達出來,互相理解,重新訂立合理的探視協議,溝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絕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2、兩人協議離婚,對探視權沒有約定或對探視協議履行有爭議,被拒絕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解決探視權問題。

3、法院曾對孩子探視權作出生效的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執行探視權的措施

在強制執行探望權時,法院會對帶孩子一方進行必要的教育與疏導,爭取能夠自覺協助探望孩子。

在教育無效的情況下,法院會對帶孩子一方採取強制措施,這些強制措施包括訓誡、責令寫悔過書、罰款、拘留,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雙方矛盾激烈,難以相互配合的,法院會考慮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執行,協助執行的單位和個人一般包括: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關人;

(2)未成年子女就讀的幼兒園、小學及中學;

(3)撫養子女一方所在單位;

(4)婦聯、居委會及青少年權益保護部門。

四、哪些離婚證據是屬於非法收集的

(一)、捉姦在牀的證據

在離婚過錯證據的蒐集中,捉姦在牀的想法是與中國人傳統的思想認識和價值觀念分不開的。但實際上,捉姦在牀除了激化雙方的矛盾之外,在訴訟中的意義並不大。法官很難憑一兩次的捉姦在牀而責令過錯方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因爲這並不符合婚姻法意義上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責任構成要件。

捉姦在牀唯一的意義是,由於這一行爲引發的夫妻衝突或受害方與第三者的激烈衝突,法院可能依此認定雙方夫妻感情已破裂。但這一行爲,無疑使夫妻感情修復陷於不可能。

另外,若是在他人住處或是賓館實施捉姦行爲,往往會因取證手段不合法而根本不被法庭採信。白白浪費精力不說,還增添了自己的煩惱。

(二)、引誘犯錯

引誘犯錯是某些“離婚公司”的慣用伎倆。在接受一方的離婚策劃委託後,在找不到對方過錯的情況下,便導演出一些外遇的情境,採取偷錄的形式,截取片段交給委託人應付了事。還有的,則故意徵募一些社會青年,跟蹤到對方的行蹤後,在某一路段假扮熟人與對方打招呼、擁抱,拍得這樣的境頭來騙取委託人錢財。

故而結合上下文的論述就能夠知道,夫妻雙方生了兩個孩子離婚的判決辦法從夫妻雙方能夠協商一致作爲開始,直到法院在判決撫養權的時候考慮孩子的年齡和性別因素爲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