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能補辦不

可以補辦。
補辦程序:帶身份證和另一本結婚證,到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查閱婚姻登記檔案(距登記時超過5年的可能移交到當地檔案館),複印檔案後到民政局補結婚證。
辦理時間:順利時半天即可。不是雙方都必須去,一方去即可,但所需證據要帶全。補的證結婚日期和原證一樣,原證兩本全部丟失的,會按原始登記檔案的內容補辦。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爲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結婚證能補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