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流程是什麼

女方起訴離婚流程是先確定管轄的法院,然後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及相關材料,然後雙方答辯,最後法院開庭審理、判決。對生效的離婚判決或調解不服的,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雙方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女方起訴離婚流程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