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債務怎麼處理

一、起訴離婚債務怎麼處理

起訴離婚債務怎麼處理

夫妻共同債務要在離婚訴訟中加以涉及,並確定如何分擔。這裏要注意,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區別。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如果該債務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則爲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起訴離婚能否連帶債務賠償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起訴離婚只能處理與離婚有關的問題,而債務賠償是屬於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問題,所以起訴離婚可以處理夫妻債務承擔問題,但不能處理債務賠償問題。

三、離婚訴訟庭審程序是怎樣

離婚訴訟庭審程序這一階段是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或者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或者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或者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