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的怎麼給孩子辦戶口

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的怎麼給孩子辦戶口

一、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的怎麼給孩子辦戶口?

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上戶口,帶好申請材料,則需要:

1、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持戶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準遷證上籤署准予遷出意見,再將準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說的是孩子已經上戶口,需要遷移的情況,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二、孩子上戶口要什麼證件?

1、新媽媽的戶口卡,如果母親處於已婚狀態但戶口卡上還未登記的話,還需攜帶本人的結婚

2、由出生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

3、蓋有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准予入戶章的生育服務證(此證由計劃生育部門簽發)。

4、如果寶寶不是在父母的所屬地出生的話,父母需要到寶媽的所屬單位或者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去開證明,在辦理上戶手續的時候,需要將其提供給派出所的民警。

5、需要告知上戶機構寶爸的籍貫並附上證明。

孩子辦戶口是分爲遷戶口和落戶這兩種不同的情況,如果是給孩子遷戶口的話,給未成年人遷戶口的流程跟成年人沒有什麼區別的,但是,孩子遷戶口的前提條件要建立在孩子有新的落戶地點。所以也是得先父母親雙方把戶口進行分立,看孩子到底是跟父親落戶還是跟母親落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