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補辦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問題已經成了當今社會很多人關注的問題,很多家庭美夫妻雙方的感情破裂。而走向離婚的道路,在法治社會中離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是簽訂離婚協議,在離婚協議中有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以及孩子撫養權等所有問題處理方法,那補辦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下面就詳細介紹。

離婚證補辦費用:一般而言只需要收取10元左右的工本費,就可以補辦離婚證了。

離婚證丟失在補辦時需要帶的材料

1、戶口簿;

2、身份證;

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證件;

4、本人離婚證(損毀或不一致提供);

5、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離婚證丟失,民政局進行補辦的辦理程序:

1、離婚證丟失後,補辦時的受理程序: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2)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

2、離婚證丟失後,補辦時的審查程序: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範、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3)查證離婚登記記錄是否屬實。

3、離婚證丟失後,補辦時的補發程序:

(1)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

(2)不符合補發條件的,不予補發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離婚證丟失去民政局補辦,是否需要兩人都到場

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當夫妻的離婚協議書丟失後,請不要着急。離婚協議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您只要拿着您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檔案調出來之後,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複印一份並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您丟的只是一份離婚協議書,是不會影響您的再婚登記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辦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丟失的是離婚證,那麼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請補辦一本離婚證,再辦理再婚手續。還要補充一點的是,如果您丟失的是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是調解書,您需要去法院複印一份原件,加蓋公章後,才能夠進行再婚登記。

不需要,離婚證丟失補辦與補辦結婚證不同的是,補離婚證並不需要當事雙方全部到場,誰把離婚證丟失誰來補就行。

離婚協議是離婚之後的一個重要憑證,一般都是一式三份法院個人以及對方各有一份,如果出現離婚協議丟失的情況不需要太過慌張,只需要到相關部門進行補辦即可,補辦的時候需要繳納十元的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