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條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而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