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協議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

異地協議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到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的程序:

1、雙方持以下材料

(1)雙方戶口本;

(2)雙方身份證;

(3)結婚證;

(4)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5)離婚協議書。

到民政局填寫:

1、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3、審查透過後發給離婚證。

如果雙方不同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爲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