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協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異地協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異地協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雖然法律允許夫妻在異地離婚,但嚴格來講,此時是不能異地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但如果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個地方,則對於另一方來講,此時也可以算作異地。下面本站小編帶來異地協議離婚手續的內容,幫助你進行了解。

一、異地協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要是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個地方,那麼此時可以勉強算作在異地辦理協議離婚。

1、申請

(1)雙方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瞭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協議離婚後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可見,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

所以協議離婚後起訴是可以的,不過需要滿足以上的條件。

異地協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夫妻要是能夠就財產、子女以及債務等問題協商一致的話,那麼可以進行協議離婚。但實踐中,只是對於戶口不在一個地方的夫妻而言,才能進行異地協議離婚。一般情況下,在異地辦理離婚的,只能是透過訴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