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怎麼打

1、寫起訴狀:打官司首先要寫好起訴狀,起訴狀要有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合理的事實與理由和法律依據;
2、立案:寫好了起訴狀接下來需要提交到法院進行立案;
3、開庭: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
4、判決:開完庭後作出判決後,如果當事人不服判決,則必須在15天內提起上訴,也就是二審;
5、執行:判決生效後,如當事人不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應及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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