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有效期限嗎 離婚協議書反悔了怎麼辦?

一、離婚協議有效期限嗎

離婚協議有效期限嗎 離婚協議書反悔了怎麼辦?

男女雙方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需要向民政部門提交離婚協議書,民政局在辦理過程中會將離婚協議書存檔,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就是長期有效的。在拿到離婚證之後,若雙方沒有再對該協議進行變更的,那麼離婚協議書一直都是有效的。

由此可見,離婚協議書其實是有有效期的,若是生效之後雙方沒有對協議內容作出變更,那就是一直有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離婚協議書反悔了怎麼辦?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 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據此,如果是透過協議離婚,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法院應予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如果一年後才訴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三、離婚協議書什麼時候生效?

要知道離婚協議書的有效時間,首先要知道離婚協議書何時生效,離婚協議書必須爲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

透過上文的講解,我們知道離婚協議書也是有有效期,並且這個有效期還是長期有效,但是前提是生效之後當事人並未作出變更。而離婚協議書的生效時間,卻也是另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畢竟生效之後才能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一般夫妻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並且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