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離婚沒有結婚證怎麼辦

結婚證丟失,可以由當事人自行攜帶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去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該證明的效力等同於結婚證。起訴離婚需要原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並預交案件受理費,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爲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法院起訴離婚沒有結婚證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