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離婚案件不公開嗎

一、可以要求離婚案件不公開嗎

可以要求離婚案件不公開嗎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應當從當事人主義出發,充分尊重當事人人格尊嚴權和隱私權,進而保護當事人的婚姻自主權。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普遍適用的是公開開庭制度。不經當事人申請並經法官根據案情自由裁量,一律進行公開審理。

二、哪些情況是可以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干規定》中規定:人民法院對於第一審案件,除下列案件外,應當依法一律公開審理:

1、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

2、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

3、十四歲以上不滿十六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經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

5、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離婚案件;

6、法律另由規定的其他不公開審理的案件。

目前,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各個訴訟階段都有可能涉及到公民合法的隱私權。比如:戀愛過程、收入狀況、是否未婚同居、性生活情況、第三者情況等。對離婚案件公開開庭對當事人隱私權的形成了嚴重威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干規定》明確規定了不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包括;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離婚案件。也就是說,只有噹噹事人主動申請、法院認可允許兩個必要條件同時成立時,離婚案件纔可以不公開審理,缺一不可。實際上,不公開開庭也要比公開開庭更有利於法官審理和當事人達成合意,緩解矛盾。

綜上所述,離婚案件可以申請不公開審理。如果在訴訟離婚過程中希望保護好自己的隱私問題,可以在開庭前向法院提出申請。

離婚案件原則上必須公開審理,但如果涉及當事人隱私,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經法院審查後,可以私下審理。根據法律中的規定,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經過當事人自己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法院是可以不進行公開審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