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協議書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離婚處)領取。2、根據雙方協商填寫內容。3、離婚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後也可以自己擬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