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離婚登記的程序是怎樣的?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籤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三、哪些情況下不予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通知單》,並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四、離婚登記的條件有哪些?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
6、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夫妻感情出現危機後,最終可能走得離婚這一步。如果是協議離婚,應當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證、雙方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離婚協議書等。民政局工作人員審覈無誤,會詢問雙方是否決定離婚,符合條件的,發放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