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協議離婚以及採用協議離婚有什麼好處

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並就離婚的相關法律問題達成協議,經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認可後使婚姻關係歸於消滅的離婚方式。
透過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好處是:
1.時間短。只要手續齊全,當事人一般當場就可以辦出離婚證書。
2.費用低。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一般辦理離婚手續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續費就可以辦結。
3.壓力小。因爲協議離婚很快就可以辦結,所以當事人避免了幾個月的訴訟過程帶來的思想和精神壓力。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3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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