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事人被監禁的情況來確定:一是被告被監禁、原告一方沒有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二是如果原、被告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的,則需要看被告被監禁是否滿一年來確定管轄,即被告被監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不足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