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怎麼申請離婚?

一個人怎麼申請離婚?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的民法典規定,一個人不能協議離婚,可以訴訟離婚。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那可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帶着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民政局辦離婚手續,領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那麼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