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離婚多久能判下來

上訴離婚案件的審結時間,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但是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要由本院院長批准。而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因此,上訴離婚案件應當自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完畢,有特殊情況的需要延長的,可以向該院院長申請,該院院長批准後可延長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二審審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上訴離婚多久能判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