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訴多久才能判下來

一、刑事上訴多久才能判下來

刑事上訴多久才能判下來

刑事上訴大概一個月後才能判下來。按照《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刑事案件上訴期爲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日內。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刑事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即從一審判決下來到二審判決,應該在兩個月之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修正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是當事人提起上訴的期間限定。刑事訴訟的上訴期限: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爲10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爲5日。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上訴期限: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爲15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爲10日。

二、刑事案件二審多久才能結案

一般情況下2個月應當結案。《刑訴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刑訴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綜上所述,一般刑事上訴經法院的審理大概一個月內就能判下來了,最多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果當事人對這個結果不滿意的話就得在收到判決書的十天之內就得上訴,否則就不行了,當然刑事案件二審大概二個月內也會出結果,如果要延期的話是要向法院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