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一般要多久才能辦下來?

一、起訴離婚一般要多久才能辦下來

起訴離婚一般要多久才能辦下來?

起訴離婚的,一般要6個月才能辦下來,情況特殊的,時間還會延長。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夫妻雙方選擇去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在受理該案件後,應當對該案件進行審理,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後,應當准予離婚。然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時間是6個月,離婚案件情況必須特殊的,經過人民法院院長的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人民法院在審理的過程中,發現該需要延長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還可以延長時間。因此起訴離婚的,一般要6個月才能辦下來,如果情況特殊的話,時間還會長久。

二、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

雙方選擇訴訟離婚的,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應當是這樣的: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其審限應當是6個月,情況特殊的,時間纔可以延長6個月,經過上級人民法院的批准,時間還可以延長。因此男女雙方選擇去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般要6個月才能辦下來,如果該案件的情況比較特殊的,可以延長6個月,也就是在12個月辦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