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訴離婚有什麼限制

男方起訴離婚的限制爲: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受此限制,從審判實踐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來看,確有必要的情況,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姦懷孕的情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男方起訴離婚有什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