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離婚訴訟費如何繳納?

桐鄉離婚訴訟費如何繳納?

對於夫妻雙方就各項離婚事宜無法協商達成一致的情形,可以書寫訴狀向人民法院起訴,在上交離婚材料的同時,需要預繳納離婚訴訟費。爲了規範訴訟費的繳納,國家立法機關也制定了相關的法律規範。桐鄉縣等人民法院需要按照法規的規定進行收取費用,欲在桐鄉起訴離婚的朋友,你是否知道桐鄉離婚訴訟費如何繳納?

一、桐鄉離婚訴訟費如何繳納?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上面就是關於“離婚訴訟費用怎麼計算,如何繳納離婚訴訟費?”所作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您。當事人是否向法院起訴離婚,應當慎重考慮,起訴離婚,需要有證據證明你們是感情確已破裂纔可以,同時離婚時涉及到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問題往往存在很大爭議。所以建議當事人可以找專業的婚姻律師幫助,律師在收集相關證據方面比較有經驗,更好的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二、離婚訴訟費收費標準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徵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離婚訴訟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家庭財產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即標的×4% 10 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徵收,即標的×3% 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徵收,即標的×2% 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 按1.5徵收,即標的×1.5% 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即標的×1% 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即標的 ×0.5% 10010元。

對於不能足額繳納訴訟費的,可以提出減交,或者免交的申請。對於未經允許即不繳納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會按照撤訴處理,且會影響再次起訴離婚的受理。具體的離婚訴訟費,是根據離婚案件涉及到的財產糾紛來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