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訴離婚要律師嗎

去法院起訴離婚要律師嗎

一、去法院起訴離婚要律師嗎

起訴離婚,委託律師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條件,當事人完全可以獨立參與訴訟過程,訴請准許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判決子女撫養權。也就是說,起訴離婚時,當事人享有自主權,有權決定請你請律師。如果當事人具備基本法律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事實清楚,舉證簡便,沒有請律師的必要。

當然,若離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標的額巨大,證據收集難度指數較大,或者對方存在藏匿或轉移財產的可能性,想要爭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胸有成竹地爭取子女撫養權,建議聘請律師,予以專業性指導,勝訴才更有把握。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享有訴訟參與權,包括委託代理人,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二、起訴離婚律師能爲您做些什麼?

(1)前期律師談判

很多即將離婚的夫妻,已經難以心平氣和的坐下談判,由於雙方缺乏互信,更是對爭議的問題難以達成一致意見。但不能因此就認爲沒有談判的必要或斷定再沒有談判成功的可能。小編認爲,在男女雙方難以談判的情況下,可以請律師協助談判,注意技巧,有時是可以談判成功的。

律師可以運用法律知識說服對方;

律師可以憑藉經驗技巧把握對方心理;

律師可以起到中間人協調作用;

律師可以促進談判且避免留下離婚後遺症;

相信在律師的參與下,就會有一份談判成功的希望,這樣可以避免訴訟,避免進一步的矛盾激化,避免感情再受到傷害,避免勞民傷財。因此說,訴訟前的談判是應該有的,此爲第一部曲。

(2)訴訟階段的談判

如果雙方矛盾較深無法談判成功,或者對方蠻不講理無法交流,或者對方拒絕談判,此時再進入訴訟階段。

法院要審查離婚當事人之間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同時會一併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

如果法院經審查認爲當事人間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還有和好的可能,一般會判決不予離婚,當然就不會再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

訴訟過程中依然需要談判,法官會主持調解,律師也會參與調解,可以在法庭上談判,也可以私下談判。訴訟階段離婚雙方當事人都有着思想壓力,律師如果注意火候,注意技巧,仍有促使雙方談判成功的可能。在訴訟階段不理智的當事人有時是情緒激動,難以靜心談判,甚至仇人相見分外紅眼,因此此階段談判相對較困難,仍應當以訴訟爲主談判爲輔,以訴訟逼談判,以戰逼和。

離婚訴訟是法律的最後屏障,也是離婚當事人最後的選擇,訴訟不是萬能的,但沒有訴訟是萬萬不能的;訴訟影響着參與訴訟的每位當事人;當訴訟存在風險、需要付出成本——金錢和精力,離婚當事人就會考慮選擇訴訟還是私下和解;當前期談判未果時,纔有了離婚第二部曲——訴訟,當第一次訴訟無法解決問題時,離婚當事人經過權衡、經過訴訟的洗禮後往往又會選擇第三部曲——後期的談判(甚至是第二次的訴訟)。

(3)後期律師談判

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離婚當事人可以等到6個月後再次提出離婚訴訟。但是,這樣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男女雙方都是一種傷害,並且6個月也是一個漫長的時間,是一種痛苦的煎熬。

婚姻律師文開齊認爲,在這期間律師完全可以協助當事人再次就離婚問題進行談判,並且談判成功的可能性比前兩次談判成功的可能性更高,因爲經過一次離婚訴訟,離婚夫妻雙方已經筋疲力盡,或已經想開看透,或已心平氣和,或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第二次訴訟,在這種情形下,如果律師協助談判,充分運用律師後期談判的技巧和經驗,相信談判會成功。

很多人喜歡在打官司的時候請律師,尤其是在打離婚官司的時候,可以說請律師的人是很多的。但從法律角度來看的話,其實並沒有規定在打離婚官司的時候必須要請律師,這可以說都是當事人自己意願的選擇,即使不清律師其實對提起離婚訴訟也不會有什麼決定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