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法院起訴需要請律師嗎?
去法院起訴可以請律師,也可以不請,有起訴需求的公民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律師。這是由於法律規範對起訴需要滿足的條件之中,並沒有要求必須要請律師。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如果請律師,怎麼確定律師費?
可以結合以下規定確定律師費: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爲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七條
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
第八條
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準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稅金確定。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
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對於已經陷入民事糾紛的公民、單位來說,若是想要起訴,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將訴訟事宜委託給律師處理。雖然法律並沒有規定起訴需要聘請律師,但是一般來說,若是聘請了律師,是需要支付律師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