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想要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沒有了感情的婚姻對兩人來說都是一種痛苦,選擇離婚未嘗不是一種解脫,逃離這份羈絆,重新出發尋找幸福。

離婚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指雙方自願合法解除婚姻關係,以離婚協議書的形式把關於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等問題約定清楚,然後帶上相關材料去相關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是一方想解除婚姻關係,而另一方還想維持婚姻關係,所以想離婚的一方只得透過去相關法院起訴離婚,以法院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一、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的前提是雙方都有解除婚姻的意願,如若存在一方不想離婚,那麼便只得透過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會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主要將共同財產、共同債務相關問題做分割約定,將子女由誰撫養、另一方如何支付撫養費做相關約定。當然如有其它重要事項也應一併約定。離婚協議書大致需要約定的事項如下:

一、協議離婚是雙方當事人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二、將夫妻共同財產做分割約定(可以儘量詳細一些);

三、將夫妻共同債務約定如何承擔與清償(可以儘量詳細一些);

四、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於誰,另一方如何支付撫養費(可一次性、也可每年每月);

五、其他重要事項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約定的;

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時間;

想要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第2張

值得注意的是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並不代表雙方就正式解除了婚姻關係,還必須去相關婚姻登記部門做離婚登記。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去相關婚姻登記部門登記離婚需要帶上以下材料:

1、雙方的離婚證;

2、雙方的戶口本與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自願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然後帶上以上材料可以到當事人雙方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還需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可委託他人辦理,因爲相關婚姻登記部門會審查雙方是否符合合法自願離婚。如果審查透過便會辦理離婚登記,然後頒發《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在不能達成協議離婚時的另一種選擇,在訴訟離婚之前首先需要確定相關管轄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一般應該到被告經常居住地所在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存在“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原告)起訴離婚的案件。”的情形,那麼就可以選擇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然後需要準備起訴相關材料,一般需要如下材料:民事起訴狀、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小孩資訊證據、財產分割證據、感情破裂的證據等。

值得注意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當一方想要透過訴訟離婚,那麼就必須提供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只有證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法院纔會判決離婚。

想要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第3張

常見可以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爲;

2、一方有家暴行爲或虐待、遺棄其他家庭成員的行爲;

3、多次賭博、吸毒等行爲且屢教不改的;

4、兩人因感情不和分居達二年以上的情形。

如果存在以上感情破裂的行爲,法院通常會判決準允離婚。當然財產分割與子女撫養問題也是離婚的重要事項,所以離婚中可以委託律師爭取維護自身的最大權益。在法院判決離婚的情況下,在離婚判決書生效之後,離婚判決書就有與《離婚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夫妻雙方也就不用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了。

終上所述,當要選擇離婚時,通常可以選擇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相比之下協議離婚的手續流程可能比訴訟離婚更加簡便,但當不能協議離婚時也應該積極準備相關材料,然後提起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