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協議還要承擔債務嗎?

一、離婚協議還要承擔債務嗎?

離婚後協議還要承擔債務嗎?

如果該債務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那麼協議約定的時候,可以有原來的債務人繼續承擔。如果該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那麼協議時,最後讓債權人確認協議中的關於債務處理問題。如果,債權人不知道夫妻之間的私下約定,那麼該約定是無效的。依然由夫妻共同承擔。如果該債務是夫妻一方債務,在協議離婚時,將原來債務人的債務約定由另一方承擔時,也應當經過債權人同意,否則無效。

在協議離婚處理債權債務時,應當參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二、離婚協議簽訂後反悔怎麼辦?

1、有些夫妻曾在他人或律師主持調解下達成過書面的離婚協議,但在辦理離婚手續前,一方又突然反悔,這種情況時有發生。

對於這一種情形,離婚協議的內容對男女雙方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對於夫妻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的內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可反悔不同意離婚但對於該協議的“夫妻感情破裂,雙方同意離婚”部分內容,應當作爲堅持離婚一方的法庭證據,法院會綜合當事人陳述和證據作一個判離還是不判離的決定。

2、已辦理了離婚手續,一方對財產分割又反悔,請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分割。

對於這一種情形,若後悔一方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想走協議離婚的話,應該事先草擬個協議書,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雙方都有承擔的義務,一方不能以生活困難等因素提出免除要求。對於個人債務,不用分割,誰是欠款方誰今後承擔這筆債務。這裏要注意,即使是簽訂了協議書,如果內容存在欺詐等,也是可以要求重新簽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