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沒工作離婚孩子判給誰撫養?

一、女方沒工作離婚孩子判給誰撫養?

女方沒工作離婚孩子判給誰撫養?

母親沒有工作的,不具備一定經濟能力的,法院可能會考慮判給男方。對於小孩的撫養權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扶養條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齡以及夫妻雙方是否存在不適合撫養小孩的特殊情形來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爲原則,兩週歲以下一般有女方撫養,兩週歲以上需要依據雙方的經濟收入、教育水平、居住情況、孩子生活習慣和父母情況等特殊情況來判斷。滿八週歲則要聽取孩子的意見。這裏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長期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賭博的惡習且屢教不改。

二、女方無工作離婚撫養費給多少?

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女方沒有工作,喪失了經濟來源,不符合撫養一個孩子的條件,此時,如果男方的經濟條件較好,考慮將孩子判決給男方撫養,關於孩子的撫養費,根據不同的收入支付的撫養費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