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請求損害賠償。請求損害賠償的一方必須是無過錯的一方,即沒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爲,或其他重大過錯的,提出損害賠償法院纔會支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