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婚小孩子怎麼判?

現在離婚小孩子怎麼判?

現在離婚小孩子怎麼判?

現在離婚小孩子很小,會判給女方,超過兩週就不一定是判給女方。總之,孩子的撫養權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孩子撫養權歸誰一般按照以下情況判斷:

1、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的情況

第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爲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2、法院將孩子判歸男方撫養的情況

第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3、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見的情況

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因此如果是想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的話,加上自己的綜合條件就可以了,同時在庭上的辯護是很重要的,需要自己拿出有利的證據和辯護技巧讓法官相信孩子隨你生活對孩子的成長教育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