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2個孩子要離婚怎麼判決?

一、現在2個孩子要離婚怎麼判決?

現在2個孩子要離婚怎麼判決?

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3、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週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兩週歲到八週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八週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徵求孩子意見。

二、孩子離婚後可以改姓嗎?

離婚了孩子可以改姓。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情形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三、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關於撫育費的給付期限分爲下列三種期限:

1、無條件給付期限。一般指從子女出生到18週歲爲止。

2、有條件的不給付期限。一般指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依靠其自己勞動收入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3、有條件的給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應當負擔撫育費。

4、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子女,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子女雖滿18週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目前大多數家庭都有兩個小孩,而二孩家庭離婚時,如果父母雙方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便按照當事人合意判決;若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孩子的原則進行判決;同時,法院將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