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無論出生還是死亡,都不能撼動其之於生命的意義。共同生活是夫妻特徵之一,當夫妻選擇分居,除了客觀原因所致之外,通常是由於感情原因導致的,而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認定爲夫妻感情破裂,那分居能否自動離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爲你解答這個問題吧。
一、分居能否自動離婚,分居怎樣才能離婚
多數人會認爲夫妻分居滿兩年就可以自動離婚,這個觀點是錯誤的,是人們對法律條文的誤解,其實夫妻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離婚的。中國的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一是訴訟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該條規定中雖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可以作爲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的規定,但不是分居滿兩年就一定可以離婚。
事實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會自動離婚,所謂分居一定時間會自動離婚是人們對這個法律條文的誤解。
即使分居滿兩年,也不是自動視爲離婚,協議離婚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起訴離婚的要透過法院起訴,判決離婚生效後纔是正式離婚。
二、分居的怎樣才能離婚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精神及原則,結婚自願,離婚自願。分居可以離婚,不分居也可以離婚。只要透過法定的兩種離婚方式進行離婚的,就是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32條,分居滿兩年,判決離婚的條件有:必須因感情不和分居;必須連續分居滿兩年;必須夫妻雙方在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義務;以上條件,必須有證據證明。
(一)訴訟離婚
1、 同在戶口所在地分居如何離婚?,則需攜帶離婚所需材料(最重要的是因感情不和連續分居滿兩年的證據),向所在地區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2、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分居如何。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訴訟,需要在對方戶口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居住在戶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訴訟,在本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在對方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基層法院起訴。
3、夫妻均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分居滿兩年如何離婚?一方提起訴訟,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有經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二)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分居,並不是離婚的條件。只要滿足法定離婚的條件,您可以選擇訴訟離婚或者協議離婚。
分居與離婚沒有必然的聯繫,只是因感情不和的分居可以認定爲夫妻感情破裂。至於分居能否自動離婚,答案就是肯定的,不管是夫妻分居是否符合離婚的條件,在我國都沒有自動離婚的說法,要想解除婚姻關係的,都是需要按照規定辦理相應手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