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婚前債務應該如何劃分

1、夫妻一方婚前債務一般爲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2、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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