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懷孕6個月,男方能提出離婚嗎?

懷孕期間男方不可以提出離婚,只有女方有離婚的權利。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向法院起訴離婚,對於女方則並無限制。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進行判決。或者與男方協議離婚也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女方懷孕6個月,男方能提出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