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政策放寬

收養政策放寬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補償的保底政策條件放寬


新的政策中將原政策中的以下條件取消,即:

1、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

2、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

3、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徵收決定公告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另無產權住宅房屋或者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

簡化爲徵收個人住宅,建築面積不足30平方米(涉及到房屋所有權、承租權共有的房屋建築面積合併計算),且爲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的,按照30平方米給予徵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