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養關係的途徑有幾種

想要解除收養關係,這不是不可能,不過此時要先滿足《收養法》中規定的解除條件才行,除此之外,解除收養關係的途徑也是比較重要的內容。那究竟法律中規定的解除收養關係的途徑有幾種呢?以下是本站的小編爲您做的具體介紹。

解除收養關係的途徑有幾種

一、解除收養關係的途徑有幾種

1、登記解除。

收養關係自收養人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門部門登記成立,也可以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解除。

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解除收養關係時,如果養子女未成年,應由收養人和送養人協議解除;如果養子女已滿十週歲以上,還要徵求養子女的意見;如果養子女已經成年,應當由養父母和養子女雙方協議。

當事人達成協議後到收養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辦理解除收養關係手續。

2、判決解除。

收養關係人經協議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的當事人可以是收養人,也可以是送養人,還可以是成年的被送養人。

無論用何種方式解除收養關係,都應在法律和行政法規許可的範圍內進行,同時應保護老人、婦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條件

1、在養子女成年以前,須得收養人和送養人同意,雙方對解除收養關係的意思表示一致;養子女年滿10週歲以上的,還應徵得本人同意。

2、在養子女成年以後,須徵得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即養父母和養子女的同意,雙方對解除收養關係的意思表示一致。在這種情況下,送養人的同意並不是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必要條件。

此外,當事人還應根據具體情況,就就解除收養關係後的財產和生活等問題達成協議。

三、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程序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收養關係自取得解除收養證之日解除。

收養關係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收養登記證和解除收養關係的書面協議,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登記。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解除收養關係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收養法規定的,爲當事人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收回收養登記證,發給解除收養關係證明。

閱讀了上文之後,相信大家已經知道解除收養關係的途徑主要就是兩種,即上文中介紹到的登記解除和判決解除。在不同的情況下,可能當事人選擇的解除途徑不同。但在此之前一定要注意法律中規定的解除收養關係的條件,不符合條件的,肯定是不允許進行解除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