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人可以收養成年子女嗎,哪些人可以收養子女?

收養人可以收養成年子女嗎?我們可以從另一角度來解決這個問題,那就是法律規定哪些人可以被收養。如果成年人是屬於法律規定的可以被收養的範圍當中,很顯然收養人就是可以收養成年人的。下面,我們一起進行具體瞭解。

收養人可以收養成年子女嗎,哪些人可以收養子女?

一、收養人可以收養成年子女嗎

首先回答收養人是不能收養成年子女的。具體理由如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1、喪失父母的孤兒。

何謂孤兒,孤兒指喪失父母的兒童。孤兒失去了父母,可以被他人收養,以重新得到父母的溫暖。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棄嬰指被遺棄的嬰兒。棄嬰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可以被收養。棄嬰長大了仍查找不到生父母,便不能再稱其爲嬰兒,該未成年人即歸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其他兒童之列。對於走失的兒童,經過相當時間確實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亦可稱爲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兒童。棄嬰之外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兒童亦可被他人收養。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確實無力撫養自己的不滿14週歲的子女,該子女可以被他人收養。有特殊困難與無力撫養是因果關係。因有特殊困難而引起無力撫養則可送養子女。雖有特殊困難但有能力撫養,仍不能送養子女。“特殊困難”的情形很多,如子女是非婚生子女,父母服長刑,子女多生活困難等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可以將子女送養。

二、哪些人可以收養子女

收養是公民依照法律規定領養他人子女爲自己子女的法律行爲。收養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才能發生法律效力。法律對收養條件和程序作了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第一千一百零一條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應當夫妻共同收養。

第一千一百零二條 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只有未成年人才有可能被收養,因此成年子女是不能被收養的。同時收養他人的,也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不妨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