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協議類文書內容主要由四部分組成:標題、協議簽訂個人或公司、正文以及落款四部分內容。標題部分:要寫上協議的具體內容。協議簽訂個人或公司:一般爲簽訂雙方或代表名稱,分別用甲、乙雙方來表示,可以是人名也可以是企業名稱,可以加上第三方見證人。正文內容:是整個協議書的主要內容,直接代表了贍養雙方的權益。落款內容:應寫明訂協議雙方單位或個人的名稱,並加蓋公章或按手印。最後寫上籤訂協議合同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