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屬於同居共同財產

哪些屬於同居共同財產

同居是現代社會比較常見的現象,兩個人帶着自己的財產生活在一起,時間越久,共同財產也會越多,那麼具體來說,哪些屬於同居共同財產呢?若男女分手的話,就有可能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而在此之前就必須要先搞清楚哪些屬於同居共同財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哪些屬於同居共同財產

1、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2、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必須爲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係後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於共有財產。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並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二、分手時同居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確定了同居共同財產後,纔可以確定同居財產如何分割,那麼同居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是:

1、可以分割的財產,按各自享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財產,根據生產和生活的實際需要歸一方所有,分得該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按照其應得財產的份額折價補償

3、對當年無收益的養殖業、種殖業,從有利於發展生產和經營管理考慮,合理分割或折價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

4、對雙方共同投資的與他人合夥經營的企業或店鋪等,由雙方就該合夥投資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或視經營情況折款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

5、共同債權各半分享,共同債務各半償還。但共同債權、債務份額不均等的,按份額享有和承擔。對共同債務應互負連帶清償責任。

以上就是對屬於同居共同財產的介紹。男女同居在很多時候與婚姻的生活習慣、財產使用等很相似,但是離婚卻與分手有很大差別,爲了更好地保護自身權益,分手進行同居財產分割的時候最好求助於專業律師,幫助你更好地得到自己的合法財產。